网络教育规范办学经验交流
——以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为例
各位领导、老师:
大家好,我是北京学习中心的郭增智。
2016年4月,北京市教委启动了两年一度的《在京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专项检查工作》,学院第一时间通知我学习中心负责人参加专项检查动员会,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积极配合北京市教委专家组专项检查。
在学院领导的关心指导下,北京学习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相关文件,仔细准备各类备检材料,经过学院各个部门的通力支持下,我中心顺利通过了北京市教委为期两年的《专项检查》。
在此我代表BOB博鱼·体育官网北京学习中心全体教职员工向给予我中心提供全力支持、帮助的学院领导、招生部、教学部、技术部、财务部、院办的全体老师表示感谢,感谢学院领导为了专项检查多次往返与北京市教委沟通,感谢各部门老师为我们提供各种帮助,帮助我们这个2014年新成立的学习中心顺利通过了北京市教委专家组高标准、严要求的专项检查,没有学院领导、老师平时严格的管理与要求,没有专项检查期间,大家放弃休息时间加班加点为我们准备各类支撑材料就没有我们最终顺利通过北京市教委检查的结果。
在专项检查中,卢院长就提出,希望北京学习中心认真总结本次专检的经验与心得,后期同兄弟学习中心之间就现代远程教育工作中遇到的一些问题做交流探讨。在此,我抛砖引玉,就北京市教委2016年度专项检查工作中的一些情况向在座的各位领导、老师做以下汇报。
我的汇报分为五个部分:
一、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总体情况介绍
二、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的工作流程
三、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
四、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的方法手段
五、北京学习中心规范办学经验交流
一、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总体情况介绍
在教育部取消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审批以后,北京市教委为了落实“放、管、服”的要求,对校外学习中心实施事中、事后监管,目的是“规范办学,提高质量”。在专项检查动员会上,北京市教委主管领导着重强调,本次专项检查不是教学成效的评估,而是检查2014年以来对在京学习中心评估后,各主办高校通过学习中心延伸办学中,对“办学主体和责任主体”定位的认识;对主办高校、教育部和北京市对学习中心设置、运行、服务、管理等政策规定的实际执行情况。
检查的重点包括“两个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学习中心设置、运行制度建设落实,招生、考试规定实际执行,教学教务管理,学生支持服务,安全稳定(网络、管理)等方面。与以往的评估不同之处在于,此次专项检查首次提出以探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治理体系建设,明确两个主体:即学校是继续教育办学主体和责任主体,通过对在京共建学习中心的梳理、检查,以质量建设为核心,以问题为导向,规范办学服务。
经过这次跨越2016-2017年,长达两年的专项检查中,在北京市教委备案学习中心数量从之前的242个减少为检查后合格的92个,主办校自行撤销和专项检查未通过的学习中心多达150个。
二、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的工作流程
北京市教委2016年度专项检查分为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在京现代远程教育学习中心专项检查的实施
第二阶段:在京学习中心专项检查结果公布及后续处理
(一)专项检查
专项检查工作安排:
1、资料提交及补充——2016年6月
2、自查阶段——2016年7月
3、材料审核——2016年8月
4、电话调查——2016年9月
5、实地检查——2016年11月
6、公示结果——2017年5月
(二)复检
如果专项检查为“合格”或“不合格”,检查工作即终止。如果检查结果为“整改”,则必须接受复检。复检工作安排:
1、申请复检——2017年6月
2、材料审核——2017年6月
3、电话调查——2017年7月
4、实地检查——2017年8月
5、公示结果——2017年9月
从2016年5月启动专项检查开始,到2017年9月最终检查结果公示,长达1年零4个月。
三、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的具体内容
专项检查的依据:
1、《在京现代远程教育校外学习中心评估指标体系》
2、《主办高校和公共服务体系在京学习中心专项检查负面清单》
关于评估指标体系不做过多解读,和学院今年实行的评估体系基本相同。
《主办高校和公共服务体系在京学习中心专项检查负面清单》
主办高校和公共服务体系在京学习中心专项检查负面清单 |
1 |
未履行备案程序,擅自开展办学活动; |
2 |
未更新信息,或提供虚假基本信息; |
3 |
转移或变相转移招生权、教学权、办学权; |
4 |
存在虚假宣传和虚假承诺; |
5 |
存在跨省招生异地注册; |
6 |
在备案地址以外另设具有招生或考试功能的分支机构或委托中介机构、个人代理招生; |
7 |
未如实填报学生信息,或泄露学生信息; |
8 |
不履行职责,未提供有效支持服务; |
9 |
存在组织替考、群体作弊等违反考纪行为; |
10 |
自立收费项目,擅自变更学费标准; |
11 |
冒以学习中心名义,从事与其职责无关的经营性活动; |
12 |
被处以通报,在阳光招生平台停止其在京招生资格后仍擅自招生; |
13 |
没有学习中心设置、建设和运行管理相关制度,或未按其规定执行; |
14 |
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的; |
15 |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 |
四、北京市教委专项检查的方法手段
1、电话访问学生
专家组成员在收到学习中心接受检查的申请后,即随机电话抽查在读学生,就各种问题询问学生,对存在的问题在现场答辩环节对学习中心和高校进行质询。
2、学习中心现场质询
专家组及北京市教委领导召开现场会,要求高校领导及工作人员、学习中心全体人员参会,对办学过程的各个环节进行质询,尤其是对前期发现的问题要求高校和学习中心进行解释。
3、审阅管理档案及教学档案
专家组对学习中心的所有管理档案全部审查,对高校的培养方案、考试安排、考试试卷等原始资料进行调阅。
4、访问远程教育平台
专家组以学生身份和教师身份登录远程教育平台,查看教学资源、教学过程以及管理过程。
五、北京学习中心规范办学经验交流
在专项检查中,专家组指出了我学习中心存在的一些问题,我们领会精神,梳理问题、制定方案、落实整改。
1.高度重视检查工作
此次专项检查涉及到北京学习中心的生死存亡。专项检查的目的之一就是淘汰一批不合格的学习中心,以疏解首都功能。专家组可以说是“鸡蛋里面挑骨头”!只要是有“负面清单”涉及的内容决不会放过。因此,北京学习中心在检查前、检查中、检查后都非常重视,一是积极准备材料,迎接检查;二是积极与北京教委领导和专家组专家沟通汇报;三是多次邀请华师领导来北京现场答辩和沟通。
2.认真领会检查精神
学习中心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对教育部、北京市教委关于现代远程教育的文件和本次专项检查工作的相关文件、专家组反馈意见进行了集中学习,领会上级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对反馈意见中涉及的问题逐项梳理,查找原因,部署整改。做到以规范保发展、以质量求效益。
3.严格规范招生过程
学习中心对现有招生宣传渠道进行排查,对凡是存在预报名信息服务的招生宣传渠道进行彻底清理,防止招生权的下放和转移。北京学习中心与全体工作人员签订规范招生承诺书,确保在今后的招生工作中,工作人员与个人和机构进行不规范的招生合作。所有报名学生均需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学习中心读卡报名,由学习中心专人向学生讲解国家及学校相关政策法规,认真填写确认报名系统所规定的全部信息,同时发放“网络教育学生学习须知”。
4.规范学费收缴流程
学习中心公示高校收费标准及各项收费明细,确保规范收费。学习中心制作说明文件并指导学生进行网上自主缴费,对于不能使用网上缴费的学生集中安排由其到学习中心在老师指导进行网上缴费。票据发放由专人负责,学生本人持身份证原件到学习中心填表领取。对于有中介收费的学生我们一概不予报名。通过网银缴费的比例达到100%。
5.规范各项管理制度
学习中心根据BOB博鱼·体育官网相关规定制度重新修订学习中心配套管理制度,组织工作人员学习,考核学习成效,审核上岗资格,符合条件方能上岗。
对于学习中心在籍学生,采用多种形式手段,建立QQ群、微信群,实时发送各类通知文件,及时回复学生问题,通过电话、短信等常规手段进行补充。
6.学生学习支持服务
通过专项检查,北京学习中心认识到以往对学生的支持服务欠缺很多,在2017年中,加大对学生的学术性支持服务,组织了新生开学导学、现场作业辅导,录制了统考英语及计算机辅导课程、学位英语辅导课程等。
7.积极开展学生活动
在2017年,北京学习中心组织学生进行了多次集体活动。2017年初组织学习中心同学30多人举办迎新联欢会,会上学前教育专业的同学们表演了精彩的舞蹈、歌曲节目,汉语专业的同学带来了单口相声及励志演讲。学院卢院长还特地为北京学习中心的同学录制了拜年视频。使同学们对母校产生了强烈的归属感。
2017年7月,学习中心开展了《师生情,同学谊》为主题的郊游活动,五十余名学员和学习中心的老师前往怀柔黄花城水长城,师生一起爬长城、走吊桥、观赏怀柔美景、共进午餐。通过活动加强了学员与学习中心的联系与沟通,增进了学员之间的友谊与交流,是一次非常有意义的户外活动。
在今后的办学中,北京学习中心将防范风险、规范管理,完善管理制度,细化工作流程,杜绝各类违规合作的出现。在招生、学生管理、支持服务、考试等各个环节加强管理监督,努力做好学生的支持服务工作,在导学、促学、助学上为学生提供全面的服务。做到以规范保发展、以质量求效益。
我的发言完了,谢谢大家!